人防大事记(1935年-1999年)


发布时间: 2004- 06- 01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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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24年(1935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举行京(南京)、镇(镇江)、杭(杭州)联合防空演习。杭州成立防空演习司令部。演习结束后,改为杭州防空司令部。 民国26年(1937年)8月19日,国民政府颁布《防空法》。  

    1949年5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接管了国民政府"杭州市防空团"和"防空监视哨",并改名为"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防空指挥所"。  

    1950年2月11日,杭州警备司令部成立杭州市防空委员会。  

    1951年10月4日,杭州市防空委员会及杭州市防空治安指挥部,改建为杭州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和杭州市人民防空指挥部。  

    1953年11月10日至16日,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制定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会议确定把人民防空工作列为公安工作的一项任务,各级人防办事机构列入公安系统建制,作为公安机关的业务部门。  

    1969年10月14日,杭州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在市革委会、杭州警备区领导下,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从而结束了人民防空机构列为公安机关建制时期。

    1971年7月25日至8月25日,第二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杭州市、萧山县为人民防空建设重点城镇。人防领导小组组长王子达、副组长王雪年参加了会议。

    1978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确定了“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战备建设方针。杭州市委副书记王富生、市人防办主任李星斗、化工工地戚锦福(全国先进单位代表)、市轻工业局党委书记张松文(全国先进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1984年7月2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人民防空条例》。

    1984年11月26日,市城乡建委、市计委、市人防委联合下发了《杭州市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实施细则》。

    1985年9月7日,市政府批转下发了《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及收费规定》。

    1987年7月8日,杭州市被国家人防委授予“全国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先进城市”称号。

    1995年7月3日至12日,我市人防重点工程——玉皇山交通隧道工程南北两口破土动工,并于12月16日全线贯通。  

    1996年10月29日,国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12月16日,杭州市政府发布《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1998年3月17日,浙江省人防工作会议确定:根据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部署,杭州市被列为浙江省人防向民防转变试点城市之一。  

    1998年12月8日,市政府召开组建杭州市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会议。陈继松副市长宣布:市政府同意成立杭州市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该中心由市政府直接领导,市建委指挥,市人防提供组织通信保障,地址设在市人防大院内。

    1998年12月24日,市人防办承建的梅灵隧道及接线道路工程正式开工。

    1999年5月1日,1132米的立体工程梅灵隧道全线贯通。  

    1998年,杭州市政府决定,每年的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之日)为杭州市防空警报试鸣日。  

    1999年7月30日,杭州市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96110"专线电话于7月30日下午11时正式开通。  

    1999年9月9日,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999年11月23日,火车新客站地下人防工程通过省、市人防办专项验收。地下停车库于12月25日与新客站同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