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杭州市民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 08- 06 14: 23

信息来源: 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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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0日至11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以下简称市人防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防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防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市委第二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市人防办党组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及时公开巡察反馈意见,以党组文件印发直属单位。办(局)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市人防办(民防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中涉及的各类具体问题归纳为18类47个,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对41个党的领导、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能够立行立改的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对6个系统性较强、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措施、强力推进,力争尽早完成整改。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修订完善《市人防办(民防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人防办(民防局)主任(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市人防办(民防局)“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等制度,充实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议事清单,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同时督促直属各单位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把民主集中制贯穿于党组决策和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党组领导核心建设。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议题与记录。议题提交部门填写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题提交表,经秘书处审核后,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实现多层级把关,确保议题分类准确。对会议记录人进行培训教育,熟悉记录规范,增强责任心。涉及到研究决策性议题时,每个班子成员独立的发表意见建议,会议记录人员完整的记录每个成员的发言内容,对会议研究形成的决策记录准确完整,保留相关附件,并按档案管理要求适时存档。四是规范行政审批疑难问题决策。取消疑难问题领导小组,相应取消原疑难问题领导小组研究议事决策机制,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策行政审批疑难问题。对2013年到2018年期间28次疑难问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策涉及的178个事项实行回头看。通过招标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上述项目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核查程序的合法性、政策的适用性、决策的准确性、效益的科学性。

二、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二是认真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带动全员学习。树立全局观念,既要及时向基层组织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使各层级通过学习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同时,又要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细化部署落地生效。四是在学习效果上见成效。适时组织专题研讨,如在2019年1月14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内容,通过学习研讨不断深化学习成效,提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丰富内涵的理解,从而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深入贯彻上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和“四学四促”铸金盾总载体,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破难落实”上同步发力、齐头并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性教育。2018年12月24日专题组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对过好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加强,从思想上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二是强化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民主生活会以及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问题效果为导向,加强会前准备,多沟通交心,起到推动工作的作用。班子成员严肃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生活会以及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类发言,都努力做到真正触及灵魂,从思想深处剖析问题。同时,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无论是党组民主生活会,还是平时的工作中,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努力坚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特别在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重点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和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对号入座,按照“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加了民主生活会的“辣味”。四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达到广泛谈心、深入交心、上下齐心的目的。办(局)党组在听取基层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和年终考核时,再次要求各支部书记担负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支部履行好主体责任。并督促组织好支部生活会的召开。办(局)对民主生活会剖析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四、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大局意识、规矩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办(局)党组班子领导调整已经到位。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新班子成员全局意识、大局意识、规矩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形成相互支持、互相促进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三是细化责任。根据班子成员自身业务优势对班子分管工作科学分工,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形成职责分明、各司其职、人岗相适的协作机制。四是搭建多种平台,建立会商机制。利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业务工作会等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逐步促使班子成员形成“一盘棋”的观念,从而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批评教育。对干部选拔任用重视不够、工作不细不严谨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对执行机构编制制度不严格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二是抓好选拔任用动议环节的整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认真学习《杭州市市直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办法》,细化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干部队伍现状分析研判、内部酝酿、选拔任用方式等全过程各环节。三是抓好民主推荐不规范的整改。正确理解和实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落实好会议推荐、谈话推荐、人岗相适度和现实表现测评评议,按照规定的范围、规范的程序组织实施,确保今后的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规范。四是规范任前公示时间。认真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件规定和操作办法,坚决做到严格规定不变通,执行标准不走样,该有流程一定走到,该公示的时间一定留足。五是深刻认识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严格规范考察预告发布流程。规范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方法、考察内容、谈话范围、考察组成员、监督举报电话、预告发布时间、任职时间,确保任职起算时间与党组讨论决定时间一致。为避免今后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做到每次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必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杭州市市直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办法》,涉及到有破格情况的必学《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研究干部任免前必学《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并形成制度。加强直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督查指导,按照市直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标准统一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六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对建发中心“执行机构编制制度不严格”问题,办(局)党组对组织部门及该中心领导班子进行了严肃批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中层干部会上进行通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该中心的机构编制工作,办(局)分管领导和秘书处人员专题进行督促指导整改,该中心已完成整改工作,印发了杭建发〔2018〕59号文件,规范岗位聘任。今后,我办(局)将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定”方案,加大对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设置工作的监管,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同时,认真做好教育与监督检查,每年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和检查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六、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进一步自查梳理,机关、直属单位中层正副职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10人(其中中层正职6人),计划按照干部轮岗交流规定做下一步的轮岗安排,目前办(局)处级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已经党组研究通过,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轮岗率达80%,考虑到部分岗位尚需要履行报批程序,待批同意后立即组织轮岗。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的计划性,每年动态更新后备年轻干部,逐步形成合理的干部梯队。采取给年轻干部压担子、选派挂职锻炼、组织能力素质培训等方式,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针对机关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的现状,计划在机关干部退休腾出空编时争取落实公务员新招录或年轻干部选调指标,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一是修订完善《市人防办挂职借用干部管理办法》,明确人员挂职条件,选派程序,日常管理等要求,进一步规范组织人事工作。二是结合下一步机构改革,结合年轻干部培养,按规定推出部分岗位为优秀年轻干部提供锻炼平台。三是加强机关干部能力素质培训,提升机关公务员工作能力与效率,压紧压实机关公务员工作,通过内部挖潜、合理分工来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七、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组织建设薄弱的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并责成立行立改。二是加大党务知识培训力度,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意识。每年党建工作中至少组织一次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抓党建的工作能力。每年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督查指导不少于两次,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在“三重一大”决策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发展新党员必须按照发展计划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落实组织员把关制度,确保新党员发展的严肃性、程序的规范性。每半年对新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四是制定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考核细则。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以“三会一课”制度为重点的各项党组织生活制度。五是加强党建工作日常专项督查。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及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部署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日常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监管处现已划分3个党小组,各基层党支部已规范区分支委会和行政会的会议记录,并按要求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召开。

八、关于“部分调研考察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调研考察组补交了调研考察报告。二是已经制订出台《外出调研考察管理规定》,规范调研考察工作审批流程,合理安排考察内容、时间及人员。杜绝照顾性外出考察、轮流外出考察和无实质内容调研考察。调研考察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调研考察报告,上传至OA平台共享成果。严肃调研考察纪律,严肃查处擅自改变预定行程行为,严格控制调研考察经费开支。

九、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动开展全面梳理核查,一是复核不符合公务接待报销依据的情况,追回相关费用合计3279元,并缴入市财政国库。二是对未能从严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领导及参与陪同的领导、负责接待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保证今后不得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已制定出台《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用制度来明确公务接待标准,明确公务接待标准,从严公务接待报销审核,加强审核把关力度。相关处室及分管领导签批报销单时,严格审核把关,对超标准违规接待的一律不签报。

十、关于“会议、培训经费使用比较浪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不合理发放的出差补贴累计32400元已责成领取人如数退回,并缴入市财政国库。二是责成直属各单位全面对照检查,按规定退回不合理出差补贴共计60060元,并缴入市财政国库。三是严格落实经费预算管理,制定预算管理考核办法。统筹安排会议、培训、外出考察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会议、培训。四是严格落实办(局)新制定出台的《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结合各项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修订完善《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培训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议管理办法》等制度。五是加强监督督查,定期开展作风和纪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十一、关于“违规重复发放差旅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动开展全面梳理检查,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审批把关的责任心。二是责成机关及监管处相关人员退回33020元多发的差旅补助,并缴入市财政国库。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现已修订完善和出台了《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务出差管理办法》,有关直属单位也修订完善相关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互查互纠机制,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超标准发放劳保用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动开展全面梳理检查,一是进行全面自查,退回超标准发放和重复领取劳保用品折合金额合计56742.56元,并缴入市财政国库。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标准,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修订和完善《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和领用制度,在福利费报销时附采购清单和发放清单,确保福利费开支符合规定。

十三、关于“个别下属单位存在变相发放福利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办党组已责成信保中心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并及时完成整改,一是对信保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该单位领导班子已及时向全体职工通报整改要求,针对相关物品按购买价做作清退处理,该单位已于2019年1月18日将整改清退款项共计金额79414元,并缴入市财政国库。三是信保中心已修订完善《信保中心人防战备和应急值班用品保障管理规定》,从严规范值班工作,杜绝超标准配置值班用品。

十四、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工作部署不力”问题。一是根据党组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办(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工作机制。2019年1月25日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基层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三是按要求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定期与管辖范围负责人员开展廉政谈话。

(二)“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公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各岗位特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2018年开展的办(局)公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中,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共梳理更新了32个风险岗位200余条风险防控措施。2019年7月3日,办(局)再次进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部署,今年8月底前,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明确责任,分别制定防控措施,并持续做好动态防控。二是遵守党纪党规,认真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尤其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防控,不折不扣的抓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直属单位各党支部书记与各岗位人员签订岗位廉政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干部选任、述职述责述廉、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并对受到处分诫勉谈话的两名同志,按规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的思想。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教育、加强情况通报,增强警示教育力度,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落实工作考勤、请销假、值班制度,教育干部遵守工作秩序、劳动纪律,注重工作效能。对自身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干部要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直到问责。结合机关纪委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定期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工作纪律、履职履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对个人事项报告的教育和填报前的培训,充分认识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同时加大对政策标准宣传力度,2019年1月对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和查核结果处理两项法规的专题学习培训,4月在办(局)党建廉政作风建设工作大会上,专题传达全市组织工作若干薄弱环节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在内的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再次要求党员干部提高认识,避免填报不实问题的发生。

十五、关于“制度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建立咨询类项目采购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及时与市财政保持对接,了解最新的采购规定。二是根据修订《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涉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分类组织采购。三是加强工作计划的合理安排,避免项目仓促上马。四是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的采购专家库资源,适时组织咨询,指导采购工作。

(二)内审监管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有关内审规定的学习和专题教育;二是根据内审报告对直属单位进一步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跟踪问效;三是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办(局)党组议事日程;四是对所属直属单位开展巡查,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执纪监督,纠正“四风”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廉洁人防提供政治保障。

(三)“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合同签订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强化合同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机关合同由责任处室会同法规处严格把关,直属单位合同由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规范合同管理,修订《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流程,逐级审核把关。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核上的专业优势,严把合同审核质量关。三是严肃合同签字流程,机关所有正式合同文本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审核签字。四是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关条款。五是进一步严格办(局)政府采购管理,修订相关制定,规范各类保密项目和咨询类项目的采购管理行为。

十六、关于“权力运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行政审批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工程疑难问题审批相关制度,明确问题类别、决策程序等要点,落实业务处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职责。二是调整疑难问题审批事项相关规则,由工程处牵头相关处室会商,分管领导初审,报办党组会议最终决策。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建立与工程处行政审批充分授权的配套监管制度,落实相关卷宗签字事宜。

(二)“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审批窗口推行网上审批,建立处室领导、分管领导网上签批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二是党组新班子配齐后进行分工,明确将指通和工程分开分管领导,待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再正式完成分工调整。三是审批人员采用正式编制人员。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全面综合考虑行政审批人员配置,并考虑按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窗口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时轮岗。四是严格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办事程序和办事制度开展行政许可服务,加强市本级及各区(县、市)人防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的指导,避免擅自调高人防工程配建比例等情况的发生。

(三)“执行政策标准存在偏差”问题。进一步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定岗定责定员,严格依法依规依标准进行人防工程审批,全面按审批全流程制度开展工作,做到人防工程以建为主、以收促建,应建尽建、应收尽收。

(四)“工程建设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办(局)按照《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项目监管督查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督查。正在修订完善《自建项目工程变更事项议事规则》,明确纳入办(局)党组审核的工程事项范围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重大变更事项的监管。二是办(局)督促建发中心对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目前已修订完成《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等4项工程管理类规章制度,严格照章管理,杜绝随意变通,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完成。1、严格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根据工程规模明确招标流程,规范决策程序。2、对工程现场严格把关,有变更事项应先根据预算金额分类预报,对变更事项认可后再严格按照工程变更相关程序执行,按市财政要求严格控制变更金额的比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变更事项要落实责任追究。3、加大项目前期研究,在设计阶段与设计单位加强沟通,对设计方案充分论证,有效减少后续设计变更的发生。

十七、关于“对巡视组指出的‘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重部署轻检查、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重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上一轮巡视提出的问题,我办(局)高度重视,因部分项目推进确实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导致推进缓慢,其中杭州市赤山埠人防工程改扩建工程和延安南路及西湖大道地下人防工程因客观原因暂停。关于杭州市防空防灾教育体验馆项目我办(局)积极与市、区有关部门就用地红线退让、征地拆迁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现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延期申请、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批和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并同步开展环评、地质勘探等委托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的编制和修改完善,下步将报市发改委进行审批。相关前期审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推进项目建设。

十八、关于“对‘人防设施出租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人防国有房产出租不够规范、监管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正在修订完善《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级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二是从2018年11月起已将所有平战人防国有房产租赁类项目纳入党组会议议事范围;三是办(局)党组已定期听取人防国有房产使用情况汇报。

(二)“人防国有房产出租招租方式”问题。已督促公管中心对该问题做好整改,出租给内部干部职工的房产,已按要求和相关人员签订腾退协议,于2019年5月底全部收回,不再续租。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进一步自查和整改,办(局)批评教育15人次,诫勉谈话1人,机关和直属单位共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120余项。下一步,市人防办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巩固提升整改结果,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创新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压实责任主体,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业务工作落实,确保年度任务和“十三五”各项目标圆满完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和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党组议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廉政风险点,及时解决问题。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切实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加强改进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力求实效,以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树立“六个好”的长远目标,打造高含氧量的团队,努力打造具有人防系统特色的一流“平战结合施工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34068;邮政信箱:杭州市粮道山23号;电子邮箱rfb@hz.gov.cn。



中共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杭州市民防局)党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