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化合同管理流程,有效遏制行政腐败行为
发布时间: 2018- 04- 08 00: 00
信息来源: 滨江区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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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滨江区人防办为加强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廉政建设,防范行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结合人防办工作实际,制定了《滨江区人防办合同管理规定》。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合同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在签订合同前须委托第三方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采取价格类比、询价、谈判等措施确定价格。实施过程中如合同内容有变动,在合同内容完成后应及时委托第三方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价格作为支付依据。二是合同金额10000元以上工程、服务(含小型服务类合同集中统一采购)、货物(年集中采购金额)合同须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签订。三是合同签订应填写《合同会签单》,经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批,并报主要领导审定,50万以上由局法律顾问签字把关。 该规定的及时推行有效提高了合同管理力度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行为的滋生,为廉洁人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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