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发布时间: 2023- 11- 08 11: 17

信息来源: 市国动办(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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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程序示意图


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单建式人防工程负责全方面的质量监督,对附建式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负责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对人防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监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包括防护结构、孔口防护设施,防化、防电磁脉冲、隔震设备,战时使用的通风、给排水、电气、通信设备管道,平战功能转换措施等。

工程涉及人防防护等级、面积、建筑布局等重要设计变更,须报经原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节点及方式

(一)隐蔽验收

质量监督方式:

线上检查:1、隐蔽施工完成,监理单位自查自验合格后,项目方汇总现场图片等材料上传至“杭州市人防质量监督管理系统”;2、质监机构线上检查材料:审核通过,完成闭环;审核不通过,项目方整改重新上传直至通过。

线下抽查:1、线上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通知建设方发起线下质量监督实体质量抽查;2、随机抽取项目,通知建设方开展线下质量监督实体质量抽查。

参加验收人员:1、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2、监理单位总监、人防专监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资料员。

主要检查内容:人防工程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落实情况,《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规定的相关质量评价表记录情况,《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记录情况,现场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

(二)中间结构验收

质量监督方式:1、结构施工完成后,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汇总材料上传至“杭州市人防质量监督管理系统”;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线上检查材料:审核通过,完成闭环;审核不通过,项目方整改重新上传直至通过;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线下监督验收流程,抽查实体质量,监督结果上传至系统;4、参建单位完成整改,整改回复上传至系统;5、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整改情况,完成闭环。

参加验收人员:1、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2、监理单位总监、人防专监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资料员;4、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5、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

主要检查内容:人防工程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落实情况,《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规定的相关质量评价表记录情况,《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记录情况,现场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

(三)竣工验收

质量监督方式:1、人防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项目人防工程竣工材料汇总上传至“杭州市人防质量监督管理系统”。2、质监机构线上检查材料:审核通过,完成闭环;审核不通过,项目方整改重新上传直至通过。3、质监机构线下监督验收流程,抽查实体质量,监督结果上传至系统。4、参建单位完成整改,整改回复上传至系统。

参加验收人员:1、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2、监理单位总监、人防专监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资料员;4、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5、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

主要检查内容:人防标识标牌是否规范设置,人防工程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落实情况,《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规定的相关质量评价表记录情况,《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记录情况,现场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

四、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一)主要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1号)

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

5、《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杭人防〔2021〕42号)

注:相关政策文件和企业信息等最新情况可在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查询,网址:http://rfb.zj.gov.cn/

(二)主要标准规范

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2、《人防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2-2010)

3、《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RFJ02-2009)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5、《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

6、《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

7、《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09)

9、《人防门安装技术规程》(DB 33/T1231-2020)

五、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一)人防施工总体要求

1、人防工程应落实人防施工图审查意见,并满足人防战备功能。

2、底板、侧墙、顶板及防倒塌楼梯板等双向配筋须设梅花型布置的拉结筋,拉结筋间距不得大于500mm,直径不得小于6mm。拉结筋应勾住最外层受力钢筋,两端要绑扎牢固。当拉结筋兼做受力箍筋时,其直径及间距应符合箍筋的计算和构造要求。

3、有防水要求的结构,应满足地下室防水规范的要求。

4、后浇带不宜穿过临战封堵及人防口部。后浇带处施工防水和结构加强措施应设置到位。

5、钢筋接头位置须合理,绑扎、焊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焊接接头须饱满。混凝土浇捣前,焊渣及建筑垃圾应清理干净。

6、人防工程应确保无渗漏。

7、与人防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应设置预埋套管,且管径不宜大于150mm。

(二)底板施工

1、反梁要求。人防地下室底板主要是承受由下向上土中压缩波、地基土反力,底板上层钢筋应从地梁上层主筋下穿。

2、人防门槛配筋要求。所有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及临战封堵槛均应设置结构上翻。活门槛配筋上翻高度应与地坪建筑标高齐平,固定门槛配筋上翻高度宜高出地坪建筑标高150mm。所有门槛均应配置纵筋和箍筋,纵筋直径不小于16mm。门洞每角设2根16mm以上的加强筋,长度不小于1000mm(当门框墙宽度大于400 mm时应设三根)。

3、接地。人防区内所有的金属门框均应设置等电位接地,接地材质宜采用不小于25×4mm2的热镀锌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热镀锌圆钢。

4、给排水。如应在进、排风竖井、扩散室、滤毒室(包括滤毒室相连的密闭通道)、除尘室、防毒通道、简易洗消间及其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这些位置设置收集洗消废水的防爆地漏(不锈钢材质)、清扫口或集水坑。防爆地漏水管应在底板浇筑前预埋到位,防爆地漏一次性安装应控制好标高,若为二次安装,应套好丝扣并注意保护丝扣。

5、马凳和撑筋设置。底板马凳可按2m2每个设置,在梁边和承台边应加密,以保证板的有效厚度。马凳和撑筋不得直接支撑于垫层,宜在下部加设垫块。

6、外墙止水钢板设置。外墙上翻止水钢板接缝焊接应复核要求,且穿越柱子箍筋处应补焊。

(三)侧墙施工

1、门框墙。人防门门框墙应满足最小厚度要求,一框两门的门框墙厚度不应小于500mm。门框墙门扇侧、封堵侧四周应平齐。人防门洞口周边应留足装门空间和封堵面。

2、门垛宽度要求。人防门应严格按图集要求留足两侧门垛宽度尺寸,悬板式防爆活门应嵌入墙体,嵌入深度不应小于300mm。

3、人防门预埋门框固定要求。为确保人防门正确安装,防止模板错位和浇筑变形,一般都用钢管或角钢来做临时支撑,施工时不能拆除。若确因施工需要作临时拆除的,则在砼浇筑前须焊回,并调正水平、垂直,否则极易引起门框倾斜或变形而影响人防门正常开启。

4、止水螺杆的要求。人防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和密闭墙均应采用止水螺杆支模,采用止水螺杆的墙板严禁出现木头撑条、灌浆塑料撑条和带塑料套管的螺杆等。应着重关注以下部位:防护单元间隔墙,临战封堵梁,后浇带等处。

5、通风、给排水、电气的预埋套管要求。人防区所有穿墙管线、管道应从预埋套管内穿,具体预埋套管制作工艺详见各专业大样图或图集;且一般均应凸出墙面,预埋套管应考虑安装时的接管和平时使用中的封闭(一般采用堵头或法兰封堵),在竣工验收之前应做好两端封堵措施。

6、电线桥架、线槽在穿越人防墙时,必须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直接穿越。

7、所有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水管,应在人防区内侧加设防护阀门,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防护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且人防围护结构内侧与阀门的近端面距离不宜大于200mm。

8、防爆呼唤按钮须在浇筑侧墙前成品预埋到位。

9、人防墙上的消防、配电箱必须明装,严禁暗装。电线密闭盒必须采用2.5mm以上钢板焊接,不得使用木头或者泡沫盒预埋。

(四)顶板施工

1、顶板吊钩预埋。各人防门、临空墙临战封堵吊钩应在墙顶板浇注前预埋到位,人防门吊钩预埋在门开启侧门洞居中处,距门框墙边一般为500mm,要求一扇门一个吊钩;外封堵的临战封堵应根据门洞宽度在封堵侧设置吊钩,一般应设置2根吊钩,吊钩平面垂直于封堵面。

2、在进风口部顶板内,超压测压装置DN15镀锌钢管必须预埋到位,测压装置竣工阶段应安装到位。

3、人防顶板的电气穿线管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或者钢塑复合管,严禁采用PVC管。

(五)设备施工安装

1、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

2、给水管道上防护阀门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防护闸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者铜材质的闸阀或者截止阀。

3、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电缆、电线穿墙短管宜为30~50mm;给水排水穿墙短管应大于40mm;通风穿墙短管应大于100mm。

4、各种阀门启闭方向和管道内介质流向,应标示清晰、准确。

(六)中间结构检查要点

1、人防工程结构应与施工图纸相符。

2、人防工程结构不得存在无防护措施孔洞、后开孔等情况。

3、人防工程人防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和密闭墙不得存在木头撑条、灌浆塑料撑条和带塑料套管的螺杆等。

4、人防门门框预埋质量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得影响门扇安装及启闭。

5、人防工程预埋套管须预埋到位。

6、战时人员出入口部防爆呼唤按钮预埋须成品预埋到位。

7、通风竖井不得封闭、未通向室外。

8、人防工程门槛砼须浇筑到位。

9、防爆地漏须预埋到位。

10、人防门加强梁两端须直锚入竖向结构。

11、人防吊钩预埋须预埋到位。

(七)竣工检查要点

1、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及涂装须按《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施工到位。

2、人防门扇须安装、调试到位。

3、人防工程通风设备须安装、调试到位。

4、人防工程三色灯、防爆呼唤按钮等电气设备须安装、调试到位。

5、人防设备、吊钩、预埋套管等须完成防腐防锈措施。

6、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给排水管在人防区内侧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加设防护阀门。

7、人防工程电站内通风、电气等设备须安装到位,5级以上人防工程电站内发电机组须安装、调试到位。

8、电站储油间门槛须设置到位。

9、滤毒室滤毒设备及阀门须安装到位。

10、人防工程战时进水管须安装到位。

11、防爆地漏须使用不锈钢材质。

12、防化值班室测压计等设备须安装到位。

13、扩展室内等人防口部的墙体须平整光滑。

(八)防护设备安装安全施工技术要点

1、钢丝绳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2、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3、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长度不得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得少于300mm。

4、操作人员在受到培训后方可使用卸扣。

5、人防门安装作业前,宜对安装吊钩做负载测试,所有卸扣型号必须匹配,连接处必须牢固、可靠。

 

以上施工技术要求仅作参考,具体条款以相关规范、图集和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附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