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5- 04- 11 17: 04
信息来源: 市国动办(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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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开展我市国防动员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涉企检查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监管事项和对象
本工作计划涵盖全省国防动员系统统一权力事项17项及本市国防动员部门权力事项5项,具体监管对象包括:
(一)对竣工人防工程的监管。面向不特定对象。
(二)对在建人防工程(兼顾人防工程)的监管。涵盖在建人防工程(兼顾人防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三)对人防工程勘察、设计、图审单位从业行为的监管。包括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图审等单位或机构。
(四)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从业资格、从业行为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涉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
(五)对人防通信、警报信号使用情况的监管。面向不特定对象。
二、监管方法和重点
市、区两级国防动员部门将结合管理权限,采用重点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触发式检查等方式,重点监管以下内容:
(一)竣工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防护能力及违法行为;
(二)在建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三)人防工程勘察、设计、图审单位的资质及质量管理;
(四)防护设备企业从业资格、从业行为及检测机构资质和检测质量;
(五)人防通信、警报信号使用及设施保护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动办相关处、直属单位按照执法计划内容,按时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区、县(市)国动办结合部门联合检查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同级综合执法指导机构。
(二)严格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杭州市人民防空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24.1版)》,规范执法程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强化结果应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移交案源,实现闭环管理;针对共性问题,深入分析根源,研究解决措施,提升质量管理效能。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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