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贯彻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编制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6 浏览次数:

    杭人防〔2012〕97号

    各区、县(市)规划建设分局、人防办: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由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解放军理工大学、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编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079-2011,于2011年2月22日发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实施好《标准》的相关内容,在我市组织编制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落实《标准》中明确的人防设施配置要求,按颁发的《标准》内容,请各地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结合实际贯彻实施遵照执行。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编制标准》

    杭州市规划局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编制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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