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文字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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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目的 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人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执法依据的规范、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二、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清理范围 2021年6月30日以前由市人防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清理过程 2021年9月下旬,市人防办启动办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清理范围为2021年6月30日以前由市人防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清理过程中,结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充分扩大公众参与,在网站公开征求清理意见,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以及对直属单位综保中心综合监督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与本市人防领域监管服务对象交流座谈,听取市场主体有关意见建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立法后评估提供意见,综合形成初步清理结果,经合法性审核,由市人防办党组会议审议形成最终清理结果。 五、清理结果 此次纳入清理的文件共8件,其中清理时已被其他文件废止的1件,实际纳入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7件。经清理,继续有效的3件,拟修改的4件。 六、注意事项 该文件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不设有效期。 七、适用范围 在杭州市范围内适用。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防办 解读人:王敏 联系电话:0571-87265661
政策原文链接: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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