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1- 28 浏览次数:

    一、清理目的

    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人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执法依据的规范、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二、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清理范围

    2021630日以前由市人防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清理过程

    20219月下旬,市人防办启动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清理范围为20216月30日以前由市人防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清理过程中,结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充分扩大公众参与,在网站公开征求清理意见,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以及对直属单位综保中心综合监督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与本市人防领域监管服务对象交流座谈,听取市场主体有关意见建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立法后评估提供意见综合形成初步清理结果,经合法性审核,由市人防办党组会议审议形成最终清理结果。

    五、清理结果

    此次纳入清理的文件共8件,其中清理时已被其他文件废止的1件,实际纳入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7件。经清理,继续有效的3件,拟修改的4件。

    六、注意事项

    该文件于2022年31日起施行,不设有效期。

    七、适用范围

    杭州市范围内适用。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防办

    解读人:王敏

    联系电话:0571-87265661


    政策原文链接: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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