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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 12- 12
    发布单位: 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225 关联类型
    关于《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编制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12 14:26 访问次数: 来源: 市人防办(市民防局)

    一、修订背景及目的。

    背景:《关于在人防工程设计文件中编制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的通知》(杭人防〔2006〕162号)实施已有16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技术措施水平滞后、转换内容偏多等问题,已经不适应当前人民防空建设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平战功能快速转换的需求。

    目的:为更好发挥我市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服务民生作用,战时、急时能迅速转换发挥防护效能,市人防办组织开展了对该通知的修订工作,形成《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编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管理规定(试行)》《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等

    二、修订原则

    简便实用 简化了平战转换设计专篇的编制架构,采用图、表标注的方式,优化设计专篇的编制逻辑和展呈方式。

    理顺关系 进一步明确平战转换设计专篇与实施专篇的技术指导和内容衔接,完善了平战转换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体系。

    更新要求 对技术措施、转换内容和各阶段任务进行了调整,更好适应当前的上位法和有关政策要求。

    严密程序  明确将设计专篇纳入施工图审查内容,对设计专篇的内容、质量进行闭环管理。

    三、修订过程

    2022年6月份,成立修订工作小组,进行了前期调研论证,开展了《关于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起草了《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编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向9个市级有关部门、13个区(县、市)人防办征求意见,并在杭州市人防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反复推敲和修改完善,形成《指导意见》,并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重要举措

    明确转换内容。明确了防护功能、使用功能、内部设备及系统三大类转换的具体内容。

    明确阶段任务。明确了早期转换、临战转换和紧急转换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明确技术要求。明确了采用标准化、通用化、定型化的防护设备和构件,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就地取材的技术措施要求。

    明确成果纲目。明确了设计专篇的编制要点及展呈形式。

    五、新旧政策差异

    相较杭人防〔2006〕162号文,《指导意见》主要作了如下修改:

    指导思想 增加了以习近平强军思想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内容。

    编制依据 增加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管理规定(试行)》等内容。

    转换内容 删减了后加柱、超压测压装置、战时使用而平时不使用的滤毒设备、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等内容,增加了轨道交通工程战时人防通风系统的滤毒设备安装等内容。

    转换阶段 明确了早期转换、临战转换和紧急转换三阶段的任务,删除了三阶段的转换时限。

    物资准备 “物资、器材的筹措”改为“平战功能转换物资清单及现场堆放要求”。

    报件程序 “所有人防工程设计项目在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许可’时,应同时报送该工程项目的《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方案设计》”改为“平战转换设计专篇应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六、生效日期、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生效日期 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以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提交时间为界。

    解读机关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解读人 工程管理处 郑小鹏

    联系方式 0571-89587653

    图文解读:http://rf.hangzhou.gov.cn/art/2022/12/12/art_1229340262_1828118.html

    原文链接:http://rf.hangzhou.gov.cn/art/2022/12/12/art_1229340262_1828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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